自從2020年初爆發新冠肺炎(COVID-19)之後,日本疫情日益嚴重一直無法舒緩,唯一的因應方式就只能靠自肅請求及緊急事態宣言,來要求民眾及商家自制,目前已經發布了3次的緊急事態宣言,而且每次的內容都略有不同,這篇文章就來整理一些日本緊急事態宣言的相關資訊~
什麼是緊急事態宣言?
日本的「緊急事態宣言」可以由首相公布,至於公布的要件則是「國民生命及健康有受到顯著且重大被害之虞」,以及「全國性且快速蔓延對國民生活及國民經濟造成重大影響,或是有造成重大影響之虞」。不過日本這項命令只能「籲請」或「指示」大家配合,性質上只具有行政指導的意義,並不具有強制力,也沒有相關罰則(2021年2月才修正增訂罰則),和我們一般常說的「封城」是不相同的。
所以日本首相一旦公布「緊急事態宣言」並確定期間及區域之後,範圍內的都道府縣知事可以「籲請」民眾除了維持生活必要的情況外,非必要情況儘量不要外出,不過如前述所說,無法強制要求民眾不外出工作,也不能要求店家停止營業,所以緊急事態宣言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和民眾的配合度密切相關。
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的情況下,除了請民眾減少外出之外,超市、便利商店及藥局等販售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商家原則上繼續營業,鐵路及道路等交通設施也是維持正常運作,不過可以要求學校或社福設施停止使用,演唱會及體育活動限制舉辦,並可強制使用土地或建物作為臨時醫療設施、強制徵收醫療用品及口罩等;至於百貨公司及主題樂園等設施則是依政府指示來做停業或縮短營業時間的決定。
日本公布過幾次緊急事態宣言?內容有何不同?
第1次緊急事態宣言
2020/4/8、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針對東京、埼玉、千葉、神奈川、大阪、兵庫、福岡等7個都道府縣第1次發布緊急事態宣言,自4/8起生效。依據該次宣言指示,飲食店縮短營業時間到晚上8點、百貨公司及主題樂園等設施暫停營業,音樂及體育活動中止,學校則是全面停課。
2020/4/16、再宣布緊急事態宣言擴大到全國,並指定東京、大阪、北海道等13個都道府縣為重點的「特定警戒都道府縣」。
2020/5/3、緊急事態宣言延長到5/31止。
2020/5/14、解除39縣緊急事態宣言,只剩東京及大阪等8個都道府縣維持緊急事態宣言。
2020/5/21、解除京都、大阪、兵庫等2府1縣緊急事態宣言。
2020/5/25、全國解除緊急事態宣言。
第2次緊急事態宣言
2021/1/7、因為日本再度爆發第2波大規模感染,所以第2次發布緊急事態宣言,範圍為東京、埼玉、千葉及神奈川等關東4都縣,期間1個月。依據這次宣言指示,飲食店縮短營業時間到晚上8點(酒類只提供到晚上7點),減少出勤人數7成改為居家辦公,晚上8點過後民眾沒事不要出門,主題樂園、音樂及體育活動則是限制入場人數,不過學校並未停課。
2021/1/13、追加京都、大阪、愛知等7府縣,同樣到2/7為止。
2021/2/7、只單獨解除櫪木縣緊急事態宣言,其他10都府縣則延長到3/7。
2021/2/28、提早解除大阪、愛知、福岡等6府縣緊急事態宣言。
2021/3/21、解除感染人數比較嚴重的東京、埼玉、千葉及神奈川等首都圈4縣之緊急事態宣言。
第3次緊急事態宣言
2021/4/5、距離第2次緊急事態宣言解封才一個月,因應即將來臨的奧運開幕,日本先針對東京、愛知、大阪等10個都府縣發布「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期間到5/5止。
2021/4/25、第3次發布緊急事態宣言的範圍為比較嚴重的東京、大阪、京都及兵庫4都府縣,期間到5/11;依據這次宣言指示,飲食店、百貨公司、主題樂園等設施都暫停營業,音樂及體育活動也全面暫停或延期,至於學校原則上不停課,不過可以線上學習方式代替。
2021/5/6、延長期限至5/31,並增加愛知及福岡2縣。
2021/5/23、沖繩感染人數持續增加,也加入緊急事態宣言範圍,期限到6/2日止。
2021/5/28、緊急事態宣言範圍除原本4個都道府縣之外,再加上埼玉、千葉、神奈川、岐阜、三重縣等共9個都府縣,期限也都到6/20為止。
2021/6/13、群馬、石川、熊本等3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1/6/20、沖繩延長到7/11,東京、大阪、京都、愛知、兵庫、福岡、北海道等7個都道府縣解除緊急事態宣言,改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第4次緊急事態宣言
2021/7/12、為了因應即將舉辦的東京奧運,日本再對東京發布第4次緊急事態宣言同時延長沖繩,期限到8/22止,依據這次宣言指示,飲食店、百貨公司縮短營業時間到晚上8點,大型活動上限為5000人且收容率50%。另外,千葉、神奈川、埼玉、大阪等1府3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北海道、愛知、京都、兵庫、福岡等5縣解除「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1/7/30、針對埼玉、神奈川、千葉及大阪等1府3縣發布緊急事態宣言,期限為8/2~8/31止,也將東京及沖繩期限延長到8/31止;同時將北海道、石川、京都、兵庫、福岡等5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1/8/17、針對6都府縣緊急事態宣言延長到9/12止,同時再增加宮城、茨城、櫪木、群馬、靜岡、福岡、京都、兵庫等7府縣;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的10道縣也延長到9/12,同時再增加宮城、山梨、富山、岐阜、三重、岡山、廣島、香川、愛媛、鹿兒島等10縣,期間為8/20~9/12。
2021/8/27、緊急事態宣言追加北海道、宮城、岐阜、愛知、三重、滋賀、岡山、廣島等道縣;「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也追加高知、佐賀、長崎、宮崎等縣,期間為8/27~9/12。
2021/9/12、發布緊急事態宣言的21個都道府縣之中,岡山及宮城解除,其他19個都道府縣延長到9/30;另外富山、山梨、愛媛、高知、佐賀、長崎解除「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1/9/13、岡山及宮城改為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期間到9/30止。
2021/9/30、全面解除緊急事態宣言的19個都道府縣、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的8個縣。
2021/10/25、解除一都三縣及大阪府的營業時間短縮之行政指導。
新變種病毒因應措施
2021/11/30、因應變種病毒OMICRON,日本政府宣布自11/30零時起,原則上禁止外國人入境。
2022/1/9、因應新變種病毒感染者急速增加,政府宣布廣島、山口及沖繩等3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期間至1/31止;飲食店縮短營業時間到晚上8點,由知事決定是否停止供應酒類。
2022/1/21、政府追加東京、群馬、埼玉、千葉、神奈川、新潟、岐阜、三重、香川、長崎、熊本、宮崎等都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連同廣島、山口及沖繩等3縣,期間到2月13日止。
2022/1/27、追加北海道、青森、山形、福島、茨城、櫪木、石川、長野、靜岡、京都、大阪、兵庫、島根、岡山、福岡、佐賀、大分、鹿兒島等道府縣列為「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期間到2月20日止,已適用的廣島、山口、沖絕等3縣也延長到2月20日。
2022/2/10、適用地區追加高知縣。
2022/2/17、北海道、青森、福島、茨城、櫪木、石川、長野、靜岡、大阪、京都、兵庫、和歌山、岡山、廣島、福岡、佐賀、鹿兒島等地區延延長到3月6日,山形、島根、山口、大分、沖繩等縣於2月20日解除。
2022/2/20、山形、島根、山口、大分、沖繩等縣解除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2/3/6、福島、新潟、長野、三重、和歌山、岡山、廣島、高知、福岡、佐賀、長崎、宮崎、鹿兒島等縣解除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2022/3/21、18個都道府縣解除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緊急事態宣言相當於台灣幾級警戒?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9日起全台進入警戒第三級,一直持續到7月27日才降為第二級。而台灣有關三級警戒的規定重點如下:
1.外出時全程配載口罩
2.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
3.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之外,其餘場所關閉。
至於4級則是我們常說的封城,規定如下:
1.非必要不得外出,外出須全程佩載口罩+社交距離
2.停止所有聚會活動
3.除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醫療及公務之外,全面停班停課。
對照日本的緊急事態宣言,其實可以發現,日本政府只會宣布實施範圍及期間,以及針對各項營業場所的指導原則,細節則由範圍內的都道府縣知事籲請民眾配合辦理,並不像台灣對於3級與4級的各種活動都有明確規範;以大阪為例,在3次的緊急事態宣言對於店家的要求都略有不同,有縮短營業也有要求停止營業,也會要求民眾非必要不得外出,各項規定沒有嚴重到台灣的4級警戒,所以對照下來應該就是3級以上、4級未滿。
另外,台灣進入3級警戒後可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日本在第1次宣布緊急事業宣言時並沒有罰則,不過在2021年初國會修正通過特別措施法及感染症法,並自2月13日起施行,對於違反緊急事態宣言命令之業者,依據特別措施法可處以¥30萬以下的罰款,如果是違反發令前「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階段之業者,則可處以¥20萬以下的罰款;至於對個人的裁罰則是依據感染症法,對於拒絕住院或從醫院逃離的確診者,處以¥50萬以下的罰款,拒絕疫調或不實陳述者,處以¥30萬以下的罰款。
有關新冠肺炎更詳盡更專業的分析,可參考曾是台大醫院感染科醫師林氏璧的文章~
(以上圖片及資訊取自日本網路新聞及我國衛福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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